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废碱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6-10-22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废碱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碱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凡口街道旭光村旭光大道和吉祥路交汇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厂房内建一条8000吨/年的废碱资源综合利用产线。通过对废碱进行收集、搅拌、中和沉淀后,对上清液和沉淀物分别外售资源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能科技(鄂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经理     联系电话:13995827950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凡口街道旭光村旭光大道和吉祥路交汇处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新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琨瑜国际中心1101 

  联系人:许春鹏      联系电话:130164348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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