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新船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6-02-09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豫新船厂扩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豫新船厂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泥矶造船厂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对现有船厂进行扩建,购置生产设备,用于船舶建造、拆解及维修。总投资费用约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鄂州市豫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2、联系人:程余飞

3、联系电话:18062562893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汉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点击网址链接自行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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