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三江东顺船业新能源智能船舶技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环境影响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江东顺船业新能源智能船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鄂州三江东顺船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三江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其中分段车间9600平方米、涂装车间800平方米、气体领用房400平方米。改建万吨级船台及配套设施,不新增造船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州三江东顺船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伟;电话:13085235567;邮箱:958882670@qq.com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三江村委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电话:027-65528779;邮箱:328342516@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99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可在填写公众意见表后按第二、三条联系方式采用email方式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鄂州三江东顺船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智慧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