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武四湖生态治理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武四湖生态治理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武四湖生态治理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25150.87万元对武四湖进行生态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1)生态清淤工程;(2)湖滨缓冲带工程;(3)水生态修复工程;(4)岸线治理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南路东段8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5926006110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公众意见表见公告附件1(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邮箱:15926006110@163.com;
邮寄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南路东段89号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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