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环评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路1号鄂州电厂已建厂区的东南侧。
3、建设性质:扩建
4、工程概况: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装置,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煤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克波
联系电话:0711-36222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7-67818413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文本、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mcNbkKDvzyrZsz706q5dA
提取码:mmab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中煤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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