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9-13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停靠5000吨级沥青泊位1个,年设计吞吐量为65万t,年设计通过能力为70万吨。本工程码头为常规浮式码头结构形式,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趸船、钢引桥、高桩墩台、定位桩簇及护岸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wG4yt0A4n2A63GLMCKtAQ(提取码:ubxw);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

  联系人:徐部长

  联系电话:1800861120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即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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