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非辐射类)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
1、红头申请(*)
建设单位红头申请文件1份(行文时间与报批时间一致)
以附件形式上传,附件为红头申请的扫描件,格式为pdf、png、jpeg等扫描件格式,以下所有扫描件不特殊说明必须为同类格式。
此附件为必须上传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通过系统进行填写,表格样式同“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同。
此表单必须填写。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结论(*)
此内容通过附件形式上传,附件为扫描件格式。
此附件为必须上传内容。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内容包括一份word文档以及多张图片组成。word文档格式必须为doc或docx格式,图片为扫描件格式,含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中所有附图、附件。此文件为必须上传内容。
5、水土保持方案
此内容附件以扫描件格式上传。
本附件是可选内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必须上传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6、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此材料按照扫描件格式进行上传。
第6、7两项材料为二选一上传,必须进行上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情况说明;否则提交项目建议书。
7、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此材料为附件上传,上传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第6项如果选择项目建议书,则此项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8、项目现场踏勘记录(*)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9、地方环保局预审意见(*)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10、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可选上传材料;建设项目依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需进行附件上传。
11、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确认函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12、项目公示情况说明材料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13、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可选上传材料;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及按照要求需要征求周围居民意见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但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1、红头申请
建设单位红头申请文件1份(行文时间与报批时间一致)
以附件形式上传,附件为红头申请的扫描件,格式为pdf、png、jpeg等扫描件格式,以下所有扫描件不特殊说明必须为同类格式。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通过系统进行填写,表格样式同“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同。
此表单必须填写。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结论
此内容通过附件形式上传,附件为扫描件格式。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内容包括一份word文档以及多张图片组成。word文档格式必须为doc或docx格式,图片为扫描件格式,含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字版中所有附图、附件。此文件为必须上传内容。
5、水土保持方案
此内容附件以扫描件格式上传。
本附件是可选内容,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必须上传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6、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此材料按照扫描件格式进行上传。
第6、7两项材料为二选一上传,必须进行上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情况说明;否则提交项目建议书。
7、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此材料为附件上传,上传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第6项如果选择项目建议书,则此项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8、项目现场踏勘记录(*)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9、地方环保局预审意见(*)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10、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可选上传材料;建设项目依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需进行附件上传。
11、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确认函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12、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可选上传材料;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及按照要求需要征求周围居民意见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但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三)环境影响登记表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通过系统进行填写,表格样式同“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同。
此表单必须填写。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内容包括一份word文档以及多张图片组成。word文档格式必须为doc或docx格式,图片为扫描件格式,含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字版中所有附图、附件。此文件为必须上传内容。
3、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此材料按照扫描件格式进行上传。
第3、4项材料为二选一上传,必须进行上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情况说明;否则提交项目建议书。
4、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此材料为附件上传,上传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第3项如果选择项目建议书,则此项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5、项目现场踏勘记录(*)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6、地方环保局预审意见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7、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可选上传材料;建设项目依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需进行附件上传。
8、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确认函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此材料为必须上传材料。
9、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
此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上传附件格式为扫描件格式。
四、审查方式:
通过《鄂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审批
五、工作时限:
自决定受理之日起到办结,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均为5个工作日(上述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
六、办理机构:
鄂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三楼)
七、联系电话:
0711-3281838
八、审批流程
(一)报告书审批
(二)报告表审批
(三)登记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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