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最新要求,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11月24日下午,支队组织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专题会。支队和各大队分管负责人,信访应急科、稽查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原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近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有关情况的函》《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厅内应急工作机制》等关于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快报、初报、补充信息调度单、续报、终报适用情形及报送内容,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六类”情形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四快三准两稳一必须”要求,参会人员对做好环境应急及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各科室、大队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谨记报告时限要求,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同时,抓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不断提升应急人员实操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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