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梁子湖大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守底线与促发展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经济政策,持续改善市场、政务和法治环境,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普法先行,筑牢源头防控意识
制定《梁子湖大队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引导工作制度》,将普法融入监管全过程,按企业类型实施精准普法,增强企业守法意识。针对全区131家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临期及7家应急预案未备案企业等潜在风险,实施点对点预警。围绕52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如未规范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未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等,及时开展行业性风险提示,指导企业从源头预防违法隐患。
二、聚焦企业需求,提升精准服务效能
一方面,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生态环境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禁止为应付督察等采取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类似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另一方面,通过常态化面对面沟通、点对点服务,畅通政企互动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上半年主动对接涂家垴镇吴都酒业,协助其完成环评报告,解决企业急难问题。指导苏星制衣等3家企业完成锅炉环保改造,实现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
三、推行柔性监管,实现执法与服务并重
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并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合理设置“双随机”抽查比例,减少现场频次。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对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环评未备案等轻微行为,优先指导整改,视情免罚。对正面清单内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做到“无事不扰”,强化新技术应用,提升执法精准性。
下一步,梁子湖大队将继续扛起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之责,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企业、生态修复和绿色产业培育为重点,不断优化环境监管与服务,创新执法方式,以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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