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企业履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能力,10月27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3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能培训,全市46家重点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排污单位委托监测的社会化检测机构人员和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单位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对省厅关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帮扶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学习,邀请了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专家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讲解,还外聘专家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读,为参训人员现场传授指导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填报要点和实操方法。
本次培训由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鄂州监测中心主任郑应城主持,他强调,各排污单位要充分认识自行监测的重大意义,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行监测相关工作。
下一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工作方案,对全市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以市级专项检查和区级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关注排污单位履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和社会化检测机构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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