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湖北博驰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5539083935
法定代表人:高会明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湖镇刘斌村
你单位于2026年9月23日就你单位涉嫌擅自倾倒固体废物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15时00分
地点: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等信息
本次听证会由尹章文(副局长)担任听证主持人,伍发智(湖北宝树堂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听证员,章雨(法规科科员)担任记录员。
三、享有的权利
如果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及记录员回避的,应在2026年10月19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2026年10月19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同时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
1.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证人名单须于听证前一天书面告知我局联系人。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须在听证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3.听证申请人违反听证纪律被听证主持人责令退出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届时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联系人:章雨 联系电话:027-60281829
单位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11号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30日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