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1-1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巡察。2024年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迅速部署安排。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动员部署和督促推进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问题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科学统筹,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2024年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针对问题逐条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1.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不到位。 

  整改情况:自2024年6月份以来,已学习研讨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等重要讲话和重要精神8次,坚决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领会、研究贯彻落实,积极开展研究讨论。 

  2.“学以致用、谋划发展”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警示片整改任务纳入市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二是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带队去鄂城、华容、临空等地检查中央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压实各区整改;三是双月向省厅报送中央督察整改进展,按季度报送省督察任务整改情况;四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切实有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进行。 

  3.履行环委办牵头抓总作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4年鄂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进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对梁子湖流域内的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养殖尾水集中排放环境水体进行水产养殖集中区农业面源污染试点监测。完成2024年湖北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申报工作,确定鄂州市明天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湖北优苗水产有限公司为2024年湖北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二是系统谋划生态省建设考核工作。首先聚焦短板弱项,提前谋划重点任务对照生态省建设考核评分表,制定我市生态省建设中重点任务考核事项清单;其次瞄准建设指标,尽量减少失分点;第三不断争优创先,积极争取加分项。印发《鄂州市生态省建设终期评估工作方案》,修编《鄂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3-2030年》,组织鄂城区申报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荐梁子湖区申报第八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对主城区餐饮经营户的油烟(燃煤)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督促餐饮经营户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四是组织完成本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提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做好台账并进行交办。督促自规、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目前,各部门均已办理案件。 

  4.创建优良生态环境服务人民群众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联席会议,就改善空气质量、城市噪声控制、改善地表水水质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生态环境局网站及时公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知晓度;印发《鄂州市2024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鄂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参照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形成环评清单台帐,定时调度并做好跟踪服务;开展“政务微课堂”授课活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宣传;探索发布了《鄂州市建设项目环评领域降成本优环境十条措施(试行)》,积极宣传并指导建设单位及相关技术单位享受优化环评相关政策。2024年累计发布三批典型案例共20个,形成有效震慑,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监管,避免相同案件发生。三是印发长江警示片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5.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鄂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二是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常态化开展巡查,开展主城区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市商务局协调主城区重点区域中石油、中石化10家加油站开展夜间错峰加油优惠试点,最大优惠力度达到0.5元/升。四是加强污染天气应对。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填报大气污染源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督促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夯实应对重污染天气基础。 

  6.土壤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与自规部门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防止重点建设用地未开展调查而发生违规开发利用情况。二是印发《严家湖氧化塘风险管控工作方案》,从强化严家湖周边环境监测、加强日常风险管控、开展排污口整治销号、加强科学研究论证四个方面明确相关工作。根据日常风险管控工作及周边环境监测数据开展严家湖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三是联合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及市水利局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整治环保手续不齐全、违规堆存、非法倾倒处置等问题,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7.项目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安排专人跟进、每月调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二是优化调整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合理有效缩短工期。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认真核查工程量,及时向区政府请示,协调区财政局拨付工程费用;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到达后第一时间拨付至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生态效益。本项工程预计5月完工。 

  8.资金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已开展老旧管网排查整改,完成新区雨污管线普查工程。二是华容区政府已专题召开常务会商讨项目调整事宜。为保障工程按时推进,项目每月一调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展并适时督办。截至目前,南迹湖水生态项目主体已完工。 

  9.跨界生态环保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梁子湖流域四市交叉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梁子湖流域高桥河上游黄石段、咸宁段全覆盖水质巡查,同步开展无人机飞航巡查。二是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智慧梁子湖生态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协调梁子湖区做好场所、水电等保障工作。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出台长江干流(武汉-鄂州)、(鄂州-黄石)跨境断面横向流域补偿协议。 

  10.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成效,将2023年申报成功的项目形成成效评估,向各区推广得到省级奖补资金村湾的经验;二是积极争取资金,以行政村申报全省共同缔造奖补资金。三是多形式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村组开展村名共同商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及以工代劳、投工投劳等“共同缔造”活动。 

  11.农村美好环境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改、验收、销号。每季度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抽查。二是已对涉案的25家建材企业依法依规查处,督促其整改环境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的建材企业开展交叉检查。 

  12.作风建设成效不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鄂州市2024年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工作重点》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民生实事办成办好。二是局系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强调遵守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局机关党委不定期在工作群和各科室进行纪律提醒。三是严格执行发文审核制度,对一般性文件严控配套配发,减少发文数量;举办公文写作培训班,规范行文规则,提升局机关干部办文、写作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文字审核,提高发文质量;发文出现明显错误的,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和严肃教育。 

  13.“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改;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内部政府采购行为,结合实际,起草修订了《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规程》。两项制度已于7月正式印发。 

  1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财务凭证已补充,相关资料均已完善;相关款项已退款或补缴完成整改。我局立行立改,此后将认真落实并执行《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 

  15.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我局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资金账目进行清理,编制了审计报告,完成鉴证报告后分类进行账务处理。 

  16.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6月28日召开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观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警示教育片。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实施方案,举办为期2天的读书班,全体党员参观鄂州廉政文化展,以专题研学、授课辅导、警示教育、集体研讨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常悬“纪律戒尺”。 

  17.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监督管理责任。根据《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机关压实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抓好监督执纪。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与驻检监察组联系,定期报送重要文件方案、重大事项进展;认真核实处理群众举报的信访件,严格建立信访台账,及时形成情况报告并处理。 

  18.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鄂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机构改革。将原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归并整合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是落实“局队合一”,深化改革成效。鄂城、华容、梁子湖大队分别与鄂城、华容、梁子湖分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 

  19.执法专业人才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补充法制审核专业人才。二是通过激励措施,壮大执法专业队伍。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供生态环境执法专项法律服务,作为补充专业人才力量;鼓励支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考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将其作为年度考核优秀重要参考因素。 

  20.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已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口头提醒,并下发《关于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工作提示》,提醒各党支部在之后组织生活会中进行改正。5月印发《鄂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包含中共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机关党委加强日常管理,对本年度日常“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统一部署,及时督促党支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二是坚决纠正程序不规范问题。机关党委督促局属党支部重视组织生活会程序问题,2024年1月,局属三个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均做到了党员自评互评全覆盖;今年年末召开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局机关党委将继续督促局属三个党支部完成好对照检查、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评议和认真整改等流程,形成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效果。同时,机关党委加强对三个党支部的日常监管,结合组织生活,定期督促局属党支部对照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坚决落实各项指标和任务,做到不漏项不缺项。 

  21.党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培训。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党务培训班为重点,以共产党员网、湖北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线上学习为补充,加强党务干部专业水平。常态化宣传“学习强国”软件使用,组织局系统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挑战答题;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学条例 严守纪”党纪学习教育知识竞赛(3人中有2人为党务干部),提升党务干部知识储备。二是进一步增强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性。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工作提示》,加强对下属三个党支部的监督管理。 

  22.局党组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仍然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今年6月份以来,召开10次党组会,均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根据《中共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定学习方案,已组织学习15次。三是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完毕后,针对学习内容,结合当前我局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3.超标准购置空调等。 

  整改情况:一是将此次问题引以为戒,7月组织一期专题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采购政策和文件精神,掌握采购标准,今后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大型办公用品采购细节和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超标准采购现象发生。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保密规定和相关采购政策,传达“严、紧、实”的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电脑保密管理,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保密教育,教育引导大家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确保电脑使用安全,防止泄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担当作为,推动整改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成果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视同整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按照既定方案,做到不松劲、不撒手,一抓到底。 

  (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质增效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好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绿色低碳发展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风险防范治理等为核心抓手,凝聚工作合力,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增强治党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中的共性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根本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推动精准施治,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完善工作思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反映。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27-60281809,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11号,电子邮箱:416854292@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27-60358613。 

  中共鄂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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