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州花湖机场铁路联络线
(2)项目内容:
鄂州花湖机场铁路联络线西端自武九铁路鄂州站I场南端接轨,与武鄂高速公路、球团厂专用线、武石城际铁路共通道走行,东端止于花湖机场南端设机场货运站。线路长22.093km,全线设鄂州站(接轨站)、机场货运站两座车站。
本工程铁路等级为专用线,单线,采用内燃机车牵引(预留电化条件),设计速度目标值:120km/h。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振动、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见本网页附件1,纸质稿存于建设单位处;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2。
5.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7-88189381
邮箱: 1164945442@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号楼
6.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评价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邮编430063)
联系电话:027-51186493;传真:027-51155977;
邮箱:2725166063@qq.com
7.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附件1:鄂州花湖机场铁路联络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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