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渔业法》,对水产养殖提出了更严标准、更高要求——要科学核定养殖密度与规模,规范投饵用药行为,养殖尾水必须达标排放,严禁在养殖、运输、销售等全环节使用禁用饵料、饲料、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4月8日,在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武昌鱼产业培训班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渔政执法人员详细解读新修订《渔业法》,为广大水产养殖从业者筑牢法律认知防线。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