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鄂州市于10月13日17时启动第十一次臭氧污染临时管控以来,为切实减轻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葛店经开区迅速行动,精准施策,加大巡查调度力度,全力做好大气污染临时管控应对工作。
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葛店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充分发挥现有工作机制作用,积极部署、统一调度,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快速落实,实现点、线、面联动,第一时间将临时管控通知传达到位、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大气联防联控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醒与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并调度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臭氧污染临时管控要求。
强化涉气排放企业管控力度。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辖区涉气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严格要求喷漆和印刷行业错峰生产,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同时现场督促物料堆场、机制砂、搅拌站等强化场内主要运输道路、出入口积尘清扫力度,对厂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调度企业全部进行洒水增湿;区经发局督促加油站高温时段(10:00-18:00)禁止装卸油作业。
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区住建局强化对建筑施工项目管控,督促各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要求,常态化开启喷淋等降温抑尘设施;新市民公司加密站点周围道路雾炮、洒水等作业,确保洒水频次不低于1次/小时,并严格要求雾炮车围绕站点进行作业,做到“人停车不停”。
严格秸秆和生活垃圾焚烧管控。葛店镇严查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燃烧现象,强化重点区域薪柴燃烧、秸秆焚烧等燃烧源巡查监管,对关键时段、薄弱环节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
利用在线平台进行非现场监管。区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利用电监管平台、智能振动平台、在线监管平台等智慧化在线平台,对重点涉VOCs企业限产调产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安排值班人员对非重点企业进行巡查监管,对未落实临时管控要求企业严肃查办。通过技防与人防优势互补,平台调度与现场检查协调推进,实现对涉气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科学监管。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智慧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