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7月以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在进行执法检查的同时,扎实有效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现场签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
活动中,执法人员向武汉中有药业有限公司、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葛店分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湖北尚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普法手册,并重点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深度解读,通过法规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与企业进行“零距离”交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排忧解惑,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
每到一处企业,执法人员都详细传达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的重要意义,并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帮扶指导。签订承诺书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纷纷表示,一定会恪守生态环保信用,坚决担负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自觉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葛店分局将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学法、知法和守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