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0年10月,全省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为优。179个河流断面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3.3%(Ⅰ类占6.1%、Ⅱ类占57.0%、Ⅲ类占30.2%),水质为Ⅳ类、Ⅴ类的断面分别占5.6%、1.1%,无劣Ⅴ类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和总磷。
主要湖库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开展监测的30个主要湖泊、水库监测水域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域占70.0%(Ⅰ类占3.3%、Ⅱ类占16.7%、Ⅲ类占50.0%),水质为Ⅳ类、Ⅴ类的水域分别占23.3%、6.7%,无劣Ⅴ类水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 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8.9%,Ⅲ类占11.1%。
汉江干流 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5.0%,Ⅱ类占65.0%,Ⅲ类占30.0%。
长江支流 总体水质为优。94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7.4%,Ⅱ类占55.3%,Ⅲ类占29.8%,Ⅳ类占6.4%,Ⅴ类断面占1.1%,无劣Ⅴ类断面。
汉江支流 总体水质为良好。47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6.4%,Ⅱ类占44.7%,Ⅲ类占38.3%,Ⅳ类占8.5%,Ⅴ类断面占2.1%,无劣Ⅴ类断面。
三、主要湖库
主要湖泊 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17个省控湖泊的21个水域中,Ⅲ类占57.1%,Ⅳ类占33.4%,Ⅴ类占9.5%,无劣Ⅴ类水域。21个水域中,7个水域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13个水域为轻度富营养,1个水域为中度富营养。
主要水库 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9座水库中,Ⅰ类占11.1%,Ⅱ类占55.6%,Ⅲ类占33.3%。9个水库营养状态级别均为中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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