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1年8月,开展监测的270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86.3%(Ⅰ类占3.0%、Ⅱ类占48.5%、Ⅲ类占34.8%),Ⅳ类断面占11.9%,Ⅴ类断面占1.1%,无劣Ⅴ类断面占0.7%。
24个省控湖泊的29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水质为Ⅱ~Ⅲ类的水域占13.8%(Ⅱ类占3.4%、Ⅲ类占10.4%),Ⅳ类水域占51.7%,Ⅴ类水域占34.5%,无劣Ⅴ类水域。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占95.5%(Ⅰ类占9.1%、Ⅱ类占59.1%、Ⅲ类占27.3%),Ⅳ类水库占4.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库。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5.0%,Ⅲ类占15.0%。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55.6%,Ⅲ类占44.4%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开展监测的170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4.1%,Ⅱ类占47.1%,Ⅲ类占35.3%,Ⅳ类占10.5%,Ⅴ类占1.8%,劣Ⅴ类占1.2%。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开展监测的62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6%,Ⅱ类占38.7%,Ⅲ类占37.1%,Ⅳ类占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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