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1年10月,275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2.7%(Ⅰ类占7.3%、Ⅱ类占53.4%、Ⅲ类占32.0%),Ⅳ类断面占6.9%,Ⅴ类断面占0.4%,无劣Ⅴ类断面。
24个省控湖泊的29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水质为Ⅱ~Ⅲ类的水域占20.7%(Ⅱ类占3.5%、Ⅲ类占17.2%),Ⅳ类水域占44.8%,Ⅴ类水域占34.5%,无劣Ⅴ类水域。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占90.9%(Ⅰ类占9.1%、Ⅱ类占45.5%、Ⅲ类占36.3%),Ⅳ类水库占9.1%,无Ⅴ类和劣Ⅴ类水库。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60.0%,Ⅲ类占40.0%。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61.1%,Ⅲ类占38.9%。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171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9.9%,Ⅱ类占52.6%,Ⅲ类占29.3%,Ⅳ类占8.2%。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66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4.5%,Ⅱ类占51.5%,Ⅲ类占34.9%,Ⅳ类占7.6%,Ⅴ类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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