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1年11月,275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4.1%(Ⅰ类占9.1%、Ⅱ类占57.4%、Ⅲ类占27.6%),Ⅳ类断面占5.5%,Ⅴ类断面占0.4%,无劣Ⅴ类断面。
24个省控湖泊的29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域占20.7%(Ⅰ类占3.4%、Ⅲ类占17.3%),Ⅳ类水域占69.0%,Ⅴ类水域占10.3%,无劣Ⅴ类水域。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占95.5%(Ⅰ类占9.1%、Ⅱ类占50.0%、Ⅲ类占36.4%),Ⅳ类水库占4.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库。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0.0%,Ⅲ类占20.0%。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3.3%,Ⅲ类占16.7%。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171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1.1%,Ⅱ类占52.6%,Ⅲ类占30.4%,Ⅳ类占5.3%,Ⅴ类占0.6%。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66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9.1%,Ⅱ类占56.1%,Ⅲ类占25.7%,Ⅳ类占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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