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2年2月,开展监测的263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2.0%(Ⅰ类占15.2%、Ⅱ类占52.8%、Ⅲ类占24.0%),Ⅳ类断面占6.5%,Ⅴ类断面占1.1%,劣Ⅴ类断面占0.4%。
开展监测的23个省控湖泊的28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域占64.3%(Ⅱ类占17.9%、Ⅲ类占46.4%),Ⅳ类水域占28.6%,Ⅴ类水域占7.1%,无劣Ⅴ类水域。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占95.5%(Ⅰ类占18.2%,Ⅱ类占59.1%,Ⅲ类占18.2%),Ⅳ类水库占4.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库。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19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9.5%,Ⅲ类占10.5%。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100%。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164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5.2%,Ⅱ类占49.4%,Ⅲ类占26.3%,Ⅳ类占6.7%,Ⅴ类占1.8%,劣Ⅴ类占0.6%。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62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24.2%,Ⅱ类占37.1%,Ⅲ类占29.0%,Ⅳ类占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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