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子湖区高新八路边修建垃圾场问题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11-04
  来信人:市民
  来信时间:2025年11月3日
  主要诉求:梁子湖区有关部门在未通过“环评”的情况下,就在高新八路边,原准备修建“梧桐湖壹号”高端住宅小区的地盘上,今年8月开工修建垃圾场。   
  答复时间:2025年11月4日

  答复意见:来信人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关于您提出的“梁子湖区高新八路边修建垃圾场问题”,经现场踏勘了解,拟建垃圾场(以下简称“项目”)实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是梁子湖区城管局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转运调配场),是梁子湖区专门设计用于接收、存储和转运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临时场地。该项目用于集中在特定区域中临时分类堆放建筑垃圾,不涉及物料的破碎。 

  项目与出租方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如有重大项目推进、规划调整,将按照合同要求随时腾退、拆除。经技术审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5年10月30日取得了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鄂州环审〔2025〕64号。批复明确要求:项目施工期工地周边全部围挡、施工便道全部硬化、裸土及物料堆放全部覆盖、土石方开挖和拆除工程全部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全部清洗、渣土车辆全部密闭运输,运行期采取边堆存、边覆盖篷布措施,运行期满后采取覆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后续我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答复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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