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市民
来信时间:2024年4月28日
主要诉求:投诉人反映吴都大道沈家湾小区6栋1楼车库商铺使用切割机进行铝合金切割作业噪声扰民问题
答复时间:2024年4月29日
答复意见: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门店内设置有铝合金制作加工设备分别有切割机3台、洗床机1台、空压机2台、穿条复合机1台,经营场所(门面房)为租赁凤凰街道洪港村经联社沈家湾门面房。由于该公司铝合金制作加工场所与沈家湾小区6栋居民楼紧邻,中午休息时间段未进行切割作业管控,导致在切割铝合金材料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影响投诉人午间休息,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鉴于以上调查核实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经营场所距离与居民楼较近,要求其后续切割加工作业过程中将门店门窗予以关闭,即日起制定切割作业作息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可以进行切割作业,中午12;00时至14;00时时间段禁止切割加工作业,下午18;00时以后停止生产作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此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后期与员工进行宣传,强调作息时间,严格加强管控。同时我局执法人员也将此调查处理意见与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表示认可。
答复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