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市召开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鄂州市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悉,从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至今,我市先后经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5次,反馈问题163项,交办信访件463件。截至目前,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146项,其余17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均已达到序时进度,46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4项,已全部销号;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9项,已整改18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1项,已整改12项;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4项,已整改32项;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55项,已整改50项。
去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整改。市委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1名市委常委和1名市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分管。2022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各类督察整改会议12次,其中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4次,对督察整改工作批示40余次;市领导现场调研督办24次,去年对全市督察整改任务、信访件点位进行了督办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华南督察局、省生态环境厅汇报督察整改工作2次,到鄂南专员办对接工作1次。
加强督办,系统推进整改。市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了督察整改调度、督办、通报的工作机制,用制度保障整改工作落实落地。2022年,共下发工作部署通知、提醒函、督办函20余份,配合省督察办、鄂南专员办开展现场盯办14次。在4—9月集中攻坚期内,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双月一交账,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战斗姿态。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推进会后,对未销号的43项整改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每日向市领导、每周向市督查考评办报送进展,及时督办解决存在的问题。
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整改。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督察反馈问题迅速响应,督察整改取得显著成效。鄂城区多次召开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交办的46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华容区顺利完成理工造船厂、豫新船厂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葛店经开区医药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深入推进。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提前完成牵头任务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开推进会、新闻发布会,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分片包区的方式,深入各区开展督察整改。市水利局对湖泊保护等19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完成整改销号。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完成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港鑫物流公司、金航物流公司3家港口企业7个泊位的岸电设施验收。市城管委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与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22—2025年)》,落实保障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统筹推进中央、省级督察和长江警示片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制定《鄂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力推进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办理。按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严格整改验收销号。同时,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分别就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问题整改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媒体记者 王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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