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0-08-04
  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现公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本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0842020811

电子邮件:355584807@qq.com

联系电话:07113281868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11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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