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1年1月,开展监测的269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85.2%(Ⅰ类占12.3%、Ⅱ类占48.7%、Ⅲ类占24.2%),Ⅳ类断面占10.0%,Ⅴ类断面占3.3%,劣Ⅴ类断面占1.5%。
开展监测21个省控湖泊的26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域占50.0%(Ⅱ类占3.8%、Ⅲ类占46.2%),Ⅳ类水域占38.5%,Ⅴ类水域占11.5%,无劣Ⅴ类水域。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占95.5%(Ⅰ类占31.8%、Ⅱ类占40.9%、Ⅲ类占22.8%),Ⅳ类占4.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库。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5.0%,Ⅲ类占15.0%。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8.9%,Ⅲ类占11.1%。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开展监测的167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3.8%,Ⅱ类占43.1%,Ⅲ类占26.3%,Ⅳ类占9.6%,Ⅴ类占5.4%,劣Ⅴ类占1.8%。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开展监测的64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5.6%,Ⅱ类占40.6%,Ⅲ类占25.0%,Ⅳ类占17.2%,劣Ⅴ类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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