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2021年7月,275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82.5%(Ⅰ类占2.9%、Ⅱ类占39.6%、Ⅲ类占40.0%),Ⅳ类断面占12.4%,Ⅴ类断面占4.0%,劣Ⅴ类断面占1.1%。
24个省控湖泊的29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水质为Ⅲ类的水域占34.5%,Ⅳ类水域占41.4%,Ⅴ类水域占24.1%,无劣Ⅴ类水域。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占100%(Ⅰ类占18.2%、Ⅱ类占50.0%、Ⅲ类占31.8%)。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75.0%,Ⅲ类占25.0%。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8.9%,Ⅲ类占11.1%。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171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4.1%,Ⅱ类占36.3%,Ⅲ类占43.3%,Ⅳ类占11.0%,Ⅴ类占3.5%,劣Ⅴ类占1.8%。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66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5%,Ⅱ类占24.2%,Ⅲ类占44.0%,Ⅳ类占22.7%,Ⅴ类占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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