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批边督边改典型案例(2018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8-11-26

第十四批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20181124日)

  一、黄石市D420000201811130032(受理编号)投诉件查处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反映,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塘桥村下潘湾附近养猪厂,存栏3000多头,废水和粪便排放到河道,取水源被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被举报的养猪厂为大冶市景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养殖场位于还地桥镇塘桥村,距下潘湾约800米,位于适养区。该养殖场粪污处理方法为:干清粪+雨污分离+尿液进入三级沉淀池+进入厌氧塘,厌氧塘周边为种粮大户黄世林承包的农田,厌氧塘中粪水基本被黄世林农田利用,但其第三口厌氧塘紧邻垅畈中小港,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经在此存放的部分污水渗入临近港渠,造成下游的鱼塘取水困难。大冶市组织水质检测,结果表明第三口厌氧塘水质为V类,垅畈中小港水质为IV类。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责令养殖场立即停用第三口厌氧塘,全面清理塘内污水和淤泥,20181130日前完成“漏粪板+刮粪机+发酵床”新模式整改,实现养殖废弃物“零排放”。同时新建备用应急沉淀池,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抽至周边山场、林木或农田进行合理利用。

  2.大冶市环保局已对该养殖场渗漏污水行为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0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手续正在办理。

  3.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偷排或违法超标排污行为,将坚决从严从重查处。组织对周边更大范围的环境调查,安排对垅畈中小港水质、氧化塘上下游排水沟及荒田中的污泥进行采样;组织对河道浮萍、浮油进行打捞清理。

  二、宜昌市X420000201811130004(受理编号)投诉件查处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反映,宜昌市秭归县沙溪镇高潮村毁坏国家生态林;借修村级公路为由,破坏山体,毁坏山林、桔林、耕地;借招商引资名义,成立矿业公司,私建大型碎石厂,白天用炸药爆炸山体,所有石头运到碎石工厂晚上进行加工、生产产生的噪音、粉尘长期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1.经沙镇溪镇人民政府、秭归县林业局和高潮村委会现场联合查勘,水老路修建需占用林地2.18公顷,已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目前水老村级公路修路范围是在批准的道路设计方案内和批准的使用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沿线不涉及耕地和柑橘园。投诉人反映“宜昌市秭归县沙镇溪镇高潮村毁坏国家生态林,借修村级公路为由,毁坏山林、桔林、耕地”不属实。

  2.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11月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164月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该公司编制的相关方案已通过环保、水利、国土和安监等部门组织的评审和备案,该矿山属于基建矿山,配套有碎石场。投诉人反映“借招商引资名义,成立矿业公司,私建大型碎石场”不属实。

  3. 矿区外的水老路修建过程中,因山体较陡修路困难,承建单位湖北联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祥分公司需要进行放炮作业,爆破产生的弃渣需要及时清运并经过破碎加工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后的碎石仅用于道路项目建设。2018723日沙镇溪镇政府组织镇直单位对该道路进行专题办公,因检查发现安全、环保措施不到位,自当天起停止道路修建,停工后再无碎石加工行为。投诉人反映“白天用炸药爆炸山体,所有石头运到碎石工厂,晚上进行加工,生产产生噪音、粉尘长期扰民”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继续暂停水老村级公路建设,由施工企业按照生态环保的相关要求,重新制定施工方案,报沙镇溪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2.督促施工企业在1130日前,对沿线修建道路造成的山体破损进行挂网和复绿(撒草籽)。

  3.举一反三,对全县公路项目全面开展排查,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加强生态保护、严防生态破坏。

  4.秭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和沙镇溪镇政府对村委会及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黄冈市D420000201811130073(受理编号)投诉件查处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反映,黄冈市红安县永佳河镇二里河村一组有一养猪场,离居民区大概有15米,污水直接排放至河流,气味难闻,苍蝇满天飞,影响居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猪场属规模以下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未办理营业执照,与村民集中居住区距离大约15米左右,场区雨污未分流,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养殖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往场外农田,猪场产生一定气味,有苍蝇,对附近居民生活有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红安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红安县畜牧兽医局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1213日前按照养殖“三防”(防雨、防漏、防渗)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当事人考虑到与周边群众关系不好协调,整改意义不大,自愿减少牲猪存栏,逐步清栏空栏,停止养殖。

  2.红安县永佳河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协调并监督该养殖场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3.截至目前,该养猪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按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把控问题生猪产品投放市场,并积极联系本地收购商处理生猪;二是为了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对猪场顶棚进行了遮挡处理,对养殖粪便及污水进行了清理;三是按照清栏空栏目标推进生猪处理,最终实现停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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