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批边督边改典型案例(2018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8-11-23

第十三批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20181123日)

  一、宜昌市X420000201811120002(受理编号)投诉件查处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反映,宜都市红花套镇窑坡垴村附近的宜都万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产生污染如下:1.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到附近河道里,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饮用水质量和安全,破坏污染了水质,污水还对土壤结构产生破坏,破坏了耕地,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2.由于该厂都是在晚上熔炼钢水,浇注产品,在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给周围几十户村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3.该厂排放的工业废气带有刺鼻的气味;4.该厂生产后每天所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料废砂,存在着乱倾倒乱填埋现象。

  (二)调查核实情况

  1.万鑫公司铸造、锻造生产不产生废水。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冷却降温水。降温水经沉淀、过滤等环节处理后外排。1113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在万鑫公司排口取样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其监测结果不符合环评批复的综排一级标准限值,属于超标排放。

  2.万鑫公司使用5台中频熔电炉进行熔炼,然后由机械手配以人工操作进行浇注,其间产生粉尘量不大,且完全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1113日下午至晚间,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对万鑫公司厂界颗粒物(TSP)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布置监测点位4处,其监测结果符合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3.万鑫公司精铸车间烘焙窑设备,主要用于模具烘焙加热处理,其烘焙挥发烟尘中含有水蒸汽、氯化氨、氯化铝等污染物,公司配套建设有集中处理设施,采取水幕除尘清洗的办法进行处置。调查组到现场检查时,烘焙窑炉未生产。经与现场工人沟通以及走访了解周边村民,有时能感受到有“刺鼻气味”产生,经分析为氯化氨逃逸气味或未经完全洗涤处理的气体,气味呈间断性且不明显。

  4.万鑫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英砂、废钢边角料。废石英砂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建材厂,公司与建材厂签订有《铸造废型砂买卖协议》,20179月至今共外售废石英砂2720吨(有单据凭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边角料残次品全部用于配件生产和熔炼,无外排。切削液全部循环利用,无废切削液产生,无外排。经现场检查,未见万鑫公司工业废料废砂乱倾倒乱填埋现象。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1114日,宜都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万鑫公司现场督察,听取调查、处理情况,督办问题整改落实。

  2. 1113日、14日,万鑫公司召开两次董事会和管理人员会议,出台了《湖北万鑫精密铸锻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事项“立查立改”工作内容的通知》,确定了10个方面的整改内容,并确定了整改责任人,限定了整改时间。

  3. 1118日,宜昌市政府负责同志带队赴现场进行督办,要求企业以此次环保整改为契机,加速推进提档升级,并制定专业全面的整改方案,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4. 宜都市环保局已对万鑫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二、孝感市D420000201811120076(受理编号)投诉件查处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反映,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陈河村八组有一家猪场污水污染农田,30多亩田地不能耕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不规范,化粪池、粪污暂存池没有防渗防雨措施,场区雨污分流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导致养猪场粪污外溢,对下游陈河村八组农田造成了污染。经宣化店镇陈河村确认,被污染农田共涉及1220.61亩。信访人反映猪场污水污染农田的情况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该猪场的污染问题,20181114日,大悟县环保局现场作了《现场监察记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向猪场法定代表人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悟环监〔2018549号),责令其立行立改,对周边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并建设标准的粪污治理设施。20181116日,大悟县环保局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6万元。

  2.20181114日,大悟县畜牧局向其下达了《粪污治理整改意见》,督促其加快整改,指导做好非洲猪瘟防疫工作。

  3.宣化店镇政府负责于20181128日前督促养猪场负责人处理完现有存栏猪(治理期间保证猪只出不进),高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同时与周边农田受污染的农户进行协商,对被污染的农田进行治理,满足复耕要求。

  三、咸宁市D420000201811120039(受理编号)投诉件查处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人反映,咸宁市嘉鱼县大通桥鱼岳镇西正街(原麻糖厂地址)有一个回收蛇皮袋进行粉碎加工的厂,气味难闻、难以忍受,废水直排长江,多次投诉未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蛇皮袋加工厂实为嘉鱼县腾益塑料颗粒加工厂,由嘉鱼县鱼岳镇居民田期林私自租用原麻糖厂废弃厂房,准备从事废旧塑料颗粒加工。该厂废塑料在热熔过程中产生异味,厂内建有废水收集沉淀池、循环水池,池中均存有部分清洗废水,经对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信访人反映的异味问题,情况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81113日,嘉鱼县环保局对嘉鱼县腾益塑料颗粒加工厂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20181114日,鱼岳镇政府、嘉鱼县环保局及嘉鱼县供电公司联合执法对该厂采取强制措施,断水断电,强制拆除了热熔、分筛、清洗等设备,并要求业主田期林在10天内自行对场地进行清理;20181117日,鱼岳镇政府和嘉鱼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向周边群众反馈了处理意见,群众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20181119日,厂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清理工作完毕。嘉鱼县人民政府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鱼岳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进行了约谈,鱼岳镇人民政府对负有监管职责西街社区党委委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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