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至8月,各分局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共完成执法工作337次,检查企业277家,制作标准执法笔录350份,其中现场监察笔录191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16份,调查询问笔录43份。 通过综合计算,临空经济区分局118分、梁子湖分局114分、华容分局114分、鄂城分局111分、葛店分局102分。
污染源数据录入方面,按照“一厂一档”要求,全市共建立856家企业污染源档案,其中重点企业53家,一般企业803家。其中鄂城分局298家、华容分局188家、梁子湖分局28家、葛店分局254家、临空经济区分局87家。7至8月全市污染源信息数据完善率为100%。
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维护方面,目前系统中共录入执法人员71人,其中鄂城分局18人、华容分局7人、梁子湖分局5人、葛店分局7人、临空经济区分局9人。7至8月全市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完善率为100%。
执法记录数量方面,7至8月全市上传标准执法记录350条。其中鄂城分局149条、华容分局63条、临空经济区分局54条、葛店分局36条、梁子湖分局17条。
人均执法记录方面,全市纳入省厅考核的在编在岗人员共33人,7至8月人均执法记录5.3条。其中鄂城分局10.64条、华容分局7.87条、葛店分局6条、临空经济区分局5.4条,梁子湖分局(大队)4.25条。
行政处罚案件系统应用方面,2021年1至8月,全市录入行政处罚系统案件共23件,未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完成笔录的案件有14件,其中1至6月,共有10件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笔录,7至8月共有4件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笔录。
通报要求,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移动执法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移动执法系统的学习和运用,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排名靠后的分局要积极向排名靠前的分局学习,查找不足,互学互鉴,提升能力。对扣分事项,分析原因,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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