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55)整改事项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2-11-09

  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4号)的要求,由我牵头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55)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内容 

  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问题,要克难攻坚加急办理。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 

  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逐步降低群众环境投诉率,提高投诉办理满意率,不断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拉近政府部门和群众的距离。 

  三、整改措施 

  1.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配合,狠抓重点、主攻难点、疏通堵点,攻坚克难,加急办理,全力推进疑难问题解决。 

  2.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整改责任,督促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有效率,重点难点能攻克。 

  3.针对群众举报线索,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时,将群众反复投诉、集中投诉的信访件和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信访件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信访件处置到位。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后督查制度,对办结的信访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督查,由被动查处变主动出击,防止信访问题死灰复燃造成重复信访。同时,注重拓宽视野,做到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疑难问题解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环境信访问题,我局积极组织公安、消防、文旅等相关部门迅速对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针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城管执法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针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检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 

  2.加强督查,定期督办。年初制定了《关于做好2022年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尚未办结的信访件进行再部署。省第五督查组、省督察办、鄂南专员办、市四大家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领导也多次到未办结信访件点位进行现场督查督办,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3.扎实开展信访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对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办结信访件实行一案双交,开展集中攻坚,截至目前,全部463件信访件仅剩1件未办结。对前期已办结的信访件开展“回头看”,防止相关问题死灰复燃。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信访后督查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周盯办、月调度、双月交账、接访下访、初信初访、领导包案、一案双交、信访通报等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开展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集中排查,及时发现、了解、掌握、处理各类可能引发环境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共7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智慧,027-60281836 

             吕继业,027-60281730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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