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永远是进行时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4-08-14

创模永远是进行时

环保模范城应站在新起点 高标准持续改进

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台桂花) “创模工作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是进行时”,这是记者日前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培训与经验交流会上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来自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7个模范城市和5个模范城区的140多位代表,参加了由环境保护部组织的此次会议。与会期间,众多参会代表明确了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和复查工作的认识,表示将充分传达环境保护部的会议精神,做好参谋,建立创模管理长效机制,要以创模时的拼劲来配合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维护环保模范城市的品牌效应。

  

模范城不是终身荣誉,将引入淘汰机制

  

创模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管理手段,从1997年创办至今已整整10年。目前全国共有67个城市和5个城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模范城市和正在创模城市已占到我国设市城市总数的25%,其中模范城市占城市总数的10%,

  

总结10年创模经验,环境保护部污控司城市处处长李蕾深有感触:这10年,模范城从无到有,从众多城市对模范城的模糊认识到现在积极主动参与,创模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互动中提高、在实践中完善、在发展中壮大,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那么,在新的形势下,模范城市下一步该如何发展?

  

在此次培训交流会上,李蕾向参会代表一再强调,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是终身荣誉,需要模范城市政府自愿承诺,持续改进,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不断深化和拓展创模成果,积极开展环保机制、体制创新,确保始终保持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为督促已命名国家环保模范城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环境保护部早在2003年起,就开始组织对命名已满3年的环保模范城,按照现行标准进行复查。其实,复查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推动模范城市保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始终能站在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列。国家环保模范城要时刻争当3个模范,即模范城市和正在创模城市要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模范,成为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模范,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

  

据介绍,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今后将实施淘汰制度,排除不符合模范城标准的城市,吸引更加先进的城市进入这个行列。

  

考核指标不断加严,水和空气质量要求更高

  

为始终保持模范城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环境保护部对《“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修订。据悉,这一调整方案已于前不久获得环境保护部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

  

据了解,此次调整结合出现的新问题,对其中一些关键性的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加严要求。特别是再次提高了环保模范城市水和空气环境质量的要求,同时突出重点整合了一些指标。修订后的创模指标体系从原来的30项加2项参考指标,调整为26项考核指标。

  

在此次会议上,许多代表表示,调整后的创模考核指标进一步加严,考核方式更加强调不唯指标而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考核相结合,这对于创模城市和模范城市而言,虽然增加了难度,但是既是压力也是挑战,只有做得更好,才能符合新的要求,维护已有的创模成果,保持已获得的荣誉。

  

李蕾指出,模范城市创建10年来,在目前已创成的这些模范城市中,约有一半是属于本底自然条件好,资源丰厚,因“天生丽质”而被授予模范城的荣誉,当时进入时的门槛较低。经过10年的发展,其中一些城市的经济发展了,人口增加了,能源消费增长了,却忽视了对模范城市品牌的维护,忽视了环境保护优先的地位,环保管理水平已经不适应新的创模指标要求,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甚至有些还赶不上目前正在积极创模城市的水平。这些城市必须自我加压,对照指标,寻找差距,迎头赶上,才能彰显模范城市的魅力。

  

金字招牌要努力维护,按新要求持续改进

  

与个别城市相对照的是,有些已获得环保模范城称号的城市并不满足现状,自愿承诺、持续改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创模成果。李蕾说,这些城市的先进做法值得其他模范城市借鉴。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对此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记者也充分感受到一些模范城市保持先进性的决心,了解了这些城市为维护金字招牌所付出的努力。

  

珠海市环保局科技科科长梁玉昭表示,国家环保模范城指标标准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已命名的模范城市必须按照新的要求持续改进。珠海市将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逐年推进。环保部门充分发挥市政府决策参谋的作用,按照模范城市的最新要求,及时查找差距,及时提出建议,努力将模范城持续改进的目标和重点工程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环保模范城的工作任务得以逐年推进,成果得以逐年巩固。

  

宁波市环保局副局长汪友方介绍说,环境保护部不久前再次调整提高了“十一五”创模指标,这是对模范城市提出的新要求。宁波市2006年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复查验收。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宁波市专门成立了4个专业工作小组:综合督察组、市容环境组、宣传发动组、资料业务组、。每个专业组有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区政府也成立相应机构,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上海市闵行区环保局局长助理韩小非认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建设是一个持续前进的过程,模范城市复查工作同样如此,如果仅想通过一时突击来完成,模范城市的牌子肯定要大大缩水。1999年,闵行率先建成全国首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之后以持续改进方式,以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巩固创模成果、深化了创模内涵。

  

遵循七项原则巩固创模成果,企业尤需承担起责任

  

李蕾告诉记者,今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将从模范城中选一批先进城市作为标兵,同时选取一些反面的例子进行对照,以更好地推动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让模范城市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她指出,目前,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已经形成气候,竞争非常激烈。可谓前有标兵(模范城),后有追兵(创建城市),那些现在还躺在原有功劳簿上止步不前的模范城市亟须端正态度,对照新指标,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她说,现有模范城市的可持续改进工作,要站在高起点,采用高标准,不能满足于低限达标,不能唯指标而指标。这一过程实际上体现了模范城市的再创建。

  

李蕾着重指出,为巩固创模成果,模范城市应在日常管理中坚持7项原则:

  

——基本条件与核心指标相结合;

  

——平时工作与考核验收相结合;

  

——专家评估与政府审定相结合;

  

——公众意见与企业行为相结合;

  

——创模考核与其他考核相结合;

  

——公正公平与鼓励措施相结合;

  

——城区工作与乡镇工作相结合。

  

她同时对目前正在开展的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与会代表要提高认识、制订计划、严格标准、全面提升、为民办事、真抓实干、建立机制、当好参谋。

  

李蕾尤其指出,企业作为城市的一份子,一定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因为一个企业,影响了一个城市的环保形象。在城市创模持续改进过程中,相关部门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要求有关企业必须参与创模活动,将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和总量削减任务分配到企业、落实到创模规划和企业环保计划,对企业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制定和落实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环保要求、自愿承担环保义务,真正使企业成为巩固创模工作成果的参与者和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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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创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环境保护部对创模和复查工作提出6项要求

  

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台桂花) 为确保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培训与经验交流会上,对创模和复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创模的工作内容必须紧密围绕污染减排。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必须在污染减排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全国污染减排工作的标兵,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健全机制体制,创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措施,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逐项落实工程措施、目标责任和监督手段,确保率先、超额完成国家和省(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区域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争取能够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机制、体制以及政策创新。

  

二是创模要将水污染防治特别是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容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速度基础和前提,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研究和防范,率先进行水质全分析监测并每年公布结果,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确保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100%的目标,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是创模的重点要突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在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公众参与的作用的同时,必须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的积极、主动参与,使企业从被动的环境监管逐步向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转变,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城市创模的重要力量。

  

四是创模要注重区域和流域的综合整治。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应统筹城乡和区域环境协调发展,将创模的要求扩大到全市域内所有城镇,从中心城区扩展到城乡结合部、市辖区、城镇等,集中整治市区和周边地区大气、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重点加强工业污染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源监管,防止城区污染向乡镇转移,努力实现城市行政辖区经济协调发展。

  

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应该在推动实施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是创模重在过程,重在让全市人民满意。创模的宗旨就是公开。各创模城市在创模过程中设立创模热线,让老百姓广开言路,反映身边的环境问题并积极建言献策。

  

六是创模要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不是终身荣誉。已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要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先进性。模范城市应“能上能下”,在城市环境保护中要始终保持先进地位。

  

这位负责人着重指出,现在正在创模的城市干劲十足,刹不住车,可是有些已创成的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比较乏力。现有的环保模范城市要珍惜荣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模范城要成为城市环保样板

中国环境报讯 环境保护部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至今已有10年。10年创建的实践表明,通过模范城创建活动进一步彰显了城市特色。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成为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在这样的情况下,模范城市更应该快马加鞭,在保持原有创模成绩的基础上,找出不足,妥善解决尚未解决的环境问题,以便更上一层楼。

  

从已命名模范城市来看,这些城市中既有天津、沈阳等传统工业城市,也有青岛、苏州等旅游型城市;既有大庆、东营等资源型城市,也有深圳、厦门等特区城市;既有绵阳、克拉玛依等西部城市,也有昆山、常熟等快速发展的中小城市。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模范城市品牌效应正日益突出。

  

10年间,国家环保模范城的队伍不断壮大,但是环境保护部创建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了。

  

10年前,创模指标较低,许多城市仅仅凭其天然的自然环境资源优势就被吸纳进来。现在如果不下真功夫、没有真本事,就没以前那么容易了。

  

环境保护部多次对创模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目的在于推动创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正所谓登高才能望远,如果仅仅追求低限达标,不希望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快,更远,模范城的品牌效应也就失去了意义。

  

笔者曾多次听到创模人员这样的感受:创模真是太难了。这种难不仅仅表现在创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当地创模过程中,需要调节各方关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更表现在创模不是一个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它短则3~5年,有的甚至要经历8年的艰辛历程。同时,如何在今后城市发展中延续原有的创模机制,对于现在很多模范城市来说依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阶段,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面临的环境压力依然很大。环境保护部对创模的要求不会降低,只会更高。这就需要创模城市拿出全力,站在高起点上来争取。而对于已命名模范城市,也不能抱着原有的功劳不放,不思进取。

  

笔者认为,首先,模范城市应该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创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荣誉,更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要努力成为城市环保发展的样板。

  

其次,环境保护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决定了模范城市必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始终保持创模机制不松懈,将持续改进措施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去,不搞突击运动。

  

再次,模范城市应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城区、乡村环保问题都要考虑到,如果因一个点而对全局造成影响就有些得不偿失。

  

目前,为巩固现有创模成果,一些城市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改进措施,一些城市更是不满足于现状,将更高的目标定位于生态市的创建。这样做,不仅是为自己负责,也是为环保模范城这块品牌负责。因为如果做的不好的话,这无异于自己在砸自己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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