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2020年 第十二期)

日期:2020-12-28
 鄂州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

2020年   第十二期)

鄂州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7

工作动态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受外来传输与本地污染源积累叠加影响,2020年12月25日19时开始,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开始恶化,至2020年12月26日0时AQI指数达到200以上,呈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目前仍维持在200以上。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和我市空气环境质量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污染状况可能还会持续。

为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我市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III级黄色预警。

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按照《鄂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州政办发〔2019〕29号)要求一一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综合研判,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市城管委加大城市道路机扫及洒水降尘频次,渣土车辆运输的扬尘防控、露天烧烤等管控力度;市住建局加强施工工地的扬尘防控;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单位联合执法,禁止排黑烟机动车上路行使;各地加大秸秤焚烧的管控力度;相关工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执行黄色预警等级下相应减排比例的污染物管控措施。

同时,各地各级加强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督查及指导,针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季节特点,重点督查重点企业限停产措施、重点路段机动车禁限行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处罚惩治力度,严格管控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烧烤等新增污染源。

 

 

 

 

 

 

 

 

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发: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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