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解读单位: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联政策: 50580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2〕6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今年5月20日公开发布。为增强社会各界对《方案》的理解,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已发布政策性文件相关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实际,亲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5次考察湖北,实地察看长江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通过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稳步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今年4月,市委书记孙兵在市委常委会上明确指出,全市上下要强化综合施策和工作统筹,着力抓好长江高水平保护六大污染治理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10项重点任务,答好呵护长江“必答题”。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专门就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做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部署与细化推进。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立即按照要求,系统梳理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听取和吸收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督考办等部门、各区(开发区)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起草完善了《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于今年4月28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二、《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方案》旨在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该目标,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定政治站位、狠抓系统治理和问题整改的责任和担当,有利于全市各地各部门从战略全局的高度,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深刻认识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方案》有哪些重点任务?

  《方案》主要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明确了六大污染治理和四大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并分别成立了十个提升行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六大污染治理中涵盖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等重要举措;四大生态修复行动从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要素着手,采取协同联动、综合施策手段,系统做好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生态功能修复和流域风险管控、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非法矮围清理整治等各项重点任务。全部专项行动方案均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四、《方案》有哪些亮点措施?

  《方案》亮点措施主要集中在3个转变和3个注重上。

  一是由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转变,注重问题导向、提质增效。《方案》着眼于解决环境保护中的一些顽瘴痼疾和群众最关心的重大环境问题,集中火力攻坚克难。针对化工围江、水体黑臭、生态破坏等难点、重点问题,对症下药,提质增效,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治理,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在提升效能上下功夫。

  二是由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注重系统保护修复。《方案》把生态修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由污染治理向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实施四大生态修复行动。

  三是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注重治管结合、持续发力。《方案》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治管结合,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中将加快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与化工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中,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五、如何保障《方案》加快落实?

  《方案》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有效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鄂州,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鄂州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及十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负责攻坚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力求在统一领导下,更深层次、更大力度推动长江高水平保护。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和检查督办,将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与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四个清单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市指挥部定期组织人员对十大攻坚提升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考核,重点检查督办各地、各专项牵头部门落实“四单”严不严、实不实,战役推进是否硬碰硬、实打实,工作效果是否有突破、有亮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

  下步,市指挥部将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大《方案》宣贯力度,与《鄂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鄂州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鄂州沿江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支持性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稳步落实,确保长江生态环境持续修复和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解读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 佘航

  联系电话:027-60281851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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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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