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602 发文字号: 鄂环办函【2020】59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发文单位: 鄂州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0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以精心制作、精细管理、精准推送为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公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做好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和解除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月报信息。及时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主要流域水质监测信息。公布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二)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加强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情况,公布2020年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发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联网运行及信息公开的抽查情况。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和审批决定等信息。公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信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信息。公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

   (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全市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和重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信息。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时公开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进展信息,公开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时间、督察内容、督察组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深化“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的全过程公开。完成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开,结合“放管服”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办理规则和流程。深入推进审批事项电子证照应用,推进“一网通办”公共数据归集和共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事项办理更高效、更便捷。抓好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估结果的整改,针对办事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完善,提升满意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依据我局的职责、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生态环境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公开的主体责任。在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主动公开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归集公开各项具体信息。

    三、持续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

   (一)多举措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采取新闻发布、座谈会、访谈、多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进行及时、详细解读。发挥新媒体宣传解读作用。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用好“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热点问题,要加强监测研判,及时精准回应。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向公众开放。2020年实现全市有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加强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政策和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未向社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失效或者废止。

   (二)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规范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实现栏目图标化,数据可视化,用户便利化。做好网站普查整改任务落实。

   (三)增强“两微”传播服务能力。完善鄂州生态环境“两微”公开政府信息快捷传达优势,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发布传播力和精准度。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

    五、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室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要做好跟踪推进,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解读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

   (三)强化培训监督和评估。加强队伍建设,重点突出教育培训,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机制,邀请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管理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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