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31477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发文单位: 鄂州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市生态环境

关于印发《鄂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支队、局: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监督,现将《鄂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鄂州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2000年自即日起废止。 

 

 

 

鄂州市生态环境

2019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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