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2021000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1-07-30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20210004号建议的答复

                              A

 

朱君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烧秸秆的几点建议”的建议收悉,该建议贴合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并给出了4条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会同两个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秸秆禁烧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撑。自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每年将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统筹用于加强全市秸秆禁烧巡查监督等工作。2020年我局从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安排132万元用于各区、开发区秸秆禁烧巡查补贴;为进一步打击焚烧秸秆行为,我局采用科技手段助力禁烧,引入第三方无人机开展全市域禁烧巡查,今年上半年累计巡查40余架次,同比去年频次翻番,巡飞面积合计2774平方公里,从无人机巡查情况看,火点黑斑数量、面积呈逐日递减趋势,至夏收期末,焚烧秸秆行为已得到有效控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各分局均配有无人机,可有效解决人工巡查发现率低、发现不及时、耗时耗力的问题。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及禁烧督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教育群众自觉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来,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如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利用村村通广播,反复播放市政府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告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结合开展“鄂州环保世纪行”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培养种养殖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推动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步伐;对农户露天焚烧秸秆的,现阶段以批评教育、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考虑到农村青壮年普遍外出务工,老年留守农户收入低,所以针对农户处以5002000元罚款暂未进入实操阶段。对禁烧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督办,2021年累计约谈、通报、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65起。

3、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主要作法为:一是制定了小麦、油菜、水稻等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生物反应堆还田等技术方案,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督促全市下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安装秸秆切碎器,引导农户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每年作业面积80余万亩;三是积极开展油菜、小麦、水稻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械翻压和秸秆腐熟剂技术应用等各类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示范,并召开现场观模会,为周边和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四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资源化”“原料化”五化利用。选择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他们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鼓励他们实施秸秆还田,推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

4、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支持。2018年,市财政下达农作物秸秆收储站建设以奖代补资金322万元,其中:鄂城区186万元、华容区136万元,加强了全市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收储服务为依托,由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形式互补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每年收储加工农作物秸秆和其它废弃物近万吨。

二、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扎实开展我市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禁烧巡查处置,下半年在秋收重点时段及重点区域加密巡飞,加大督办惩处力度,采取现场、电话、通报等多方式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积极争取省市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用于建设完善基层禁烧体系;二是市农业农村局今年将投入项目资金100万元,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补贴;三是市财政将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助力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市生态环境局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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