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科职能

机构地址: 文苑路11号市生态环境局3楼 联系电话: 027-60281727
来源: 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土壤环境科负责人:张春华

  联系方式:027-602818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夏季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 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

  2、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

  3、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承担污染地块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4、负责粮食安全有关工作,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