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船用LNG加气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5-14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船用LNG加气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二次公示)

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船用LNG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该项目一次公示时名称为《鄂州港三江港区船用LNG加注码头工程项目》,后办理备案证时名称调整为现有名称,建设内容不变。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MIIz2kvi9PzNiavUy9O7w 提取码: fvs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将联系方式、地址发送到邮箱meixd@chinagasholdings.com,我单位将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东路61号泰富广场

联系人:糜总

联系电话:0711-3382461    电子邮箱:meixd@chinagasholdings.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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