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四个强化”持续抓好 夏收季秸秆禁烧工作

日期:2022-05-09
   为切实抓好夏收季秸秆禁烧工作,严防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坚决守住鄂州“青山碧水蓝天”,市生态环境局以实现“零火点”“零通报”为目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秸秆禁烧组织领导、巡查督查、宣传引导、严格督考、综合利用等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全力以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持续筑牢辖区秸秆禁烧“防火墙”。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环委会于2022年4月29日印发了《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原则各区(开发区、经济区)、乡(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明确常态化的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构,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有人落实,确保一村一责任人、一组一责任人,及时发现火情,快速响应处置。

二是强化督查巡查。全面实行禁烧工作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各区(开发区、经济区)建立以镇(办)为网格、村组为基本单元的禁烧工作体系,组建(办)村三级巡逻队伍232个,落实查禁人员500余人。各镇(办)均组建专门查禁队伍,分片区落实督查巡查责任,严防死守,对重要地段、地块进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依托流动宣传车、村级广播站、悬挂横幅、张贴发放宣传单等宣传载体,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全面、立体、广泛、常态化宣传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奖补政策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禁烧意识,为落实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目标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和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督考问责。市环委会办公室深入各(办)村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将全通报市环委会办公室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市督查考评办等相关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约谈等直至追责问责;对禁烧工作不力,发生大面积焚烧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市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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