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个乡镇和10个村庄荣获“省级生态乡镇” “省级生态村”称号

日期:2021-02-26

近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文件,通报了2020年度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名单,我市杜山镇、泽林镇、庙岭镇、临江乡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段店镇孙彭村、庄屋村等10个村获“省级生态村”称号。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统筹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江南美丽田园城市。通过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单元创建,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底色。

截至目前,我市获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个(华容镇、花湖镇、碧石渡镇、梁子镇),梁子湖区获得“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1个(太和镇、东沟镇、沼山镇、涂家垴镇、长港镇、杜山镇、泽林镇、段店镇、庙岭镇、临江乡、蒲团乡),省级生态村10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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