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示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61家)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3-31

3月3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云上鄂州该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了全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层层筛选及把关,并征求发改、经信、住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意见,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或项目纳入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包括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42家)、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9家)、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0家),共61家企业 此举旨在发挥生态环境守法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下的差异化管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对纳入正面清单61家企业或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强化指导帮扶,做到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清单内企业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

正面清单定期更新,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一旦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突发环境事件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将清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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