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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信息的公告
日期:2022-09-09
2
02
2
年
8
月,经
我市和
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
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
、
黑烟抓拍及
路检路查
,发现以下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对车辆进行维修
并经
排放检验
确认
合格后方可上
道
路行驶。
鄂州市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
9
月
8
日
附件:
·
附件1:鄂州籍机动车在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2022年8月).xls
·
附件2:外地籍机动车在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2022年8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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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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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智慧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