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鄂城区人民政府依法下达了《停业关闭决定书》。执法人员立即将《停业关闭决定书》送达至企业法人,同时,向该企业法人进行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解读,告知其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条例及所应承担的责任,劝导其需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后合法办厂。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两厂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同意配合进行关停取缔。截至目前,一家企业已拆除,另一家企业正在拆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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