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日期:2022-01-11
  为贯彻落实《鄂州市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鄂州环办﹝202151号)文件精神,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积极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局对辖区家危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逐一逐项评估。

本次评估内容,执法人员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日正式实施),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对照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等十二个方面进行检查;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等十三个方面对照检查评估。

本次评估结果,通过对辖区63家产废单位和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抽查考核各类企业共计29家,其中抽取产废量10吨以上企业6家,产废量10吨以下企业19家,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纳入检查,对部分企业存在档案建立不规范、未公开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等进行扣分,经统计,29家抽查企业抽查结果显示均为达标,基本反映了全区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继续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查处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定期调度机制,持续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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