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生态环境分局“三项清单”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3-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鄂城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开列“三项清单”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新扩改建项目执行“三个一批”(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审批一批),促进项目的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实施监管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对相关企业实行柔性执法,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因受疫情直接影响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酌情延长整改期限三是实施环保政策服务清单,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保政策宣贯实行排污许可证到期自动延续,容期补办开展环保入企活动对重点企业建立驻企服务员机制,环境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免费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环保科技和企业污染治理技术,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复工复产痛点难点问题,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全区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站点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18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9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99007-00001
主办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智慧 联系电话:(027)60281828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