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鄂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4-06-23

2013年鄂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之规定,现将2013年鄂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2013年鄂州市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37m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年均浓度标准,比2012年上升23.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48mg/m3,达到二级年均浓度标准,比2012年增加37.1%;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07mg/m3,超过二级年均浓度标准0.007 mg/m3,比2012年上升40.8%;降尘年均浓度7.01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度降低33.2%;硫酸盐化速率年均浓度0.50 SO3毫克/(100平方厘米碱片?日),比上年度下降10.7%。臭氧年均浓度0.076 mg/m3

2013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3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64天,空气质量为良229天)、轻微污染60天、轻度污染1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与2012年相比下降16.4%。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变化受区域雾霾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同时受到城区鄂钢公司、武钢球团厂等大中型企业、城区汽车尾气的排污和测点周边开发活动的直接影响。

2013年鄂州市2个测点共采集降水样品120个,其中酸雨样品13个,降水PH均值为6.26(范围为5.02-7.57)。与2012年相比酸雨PH值没有变化,但酸雨频率和酸雨量下降。

(二)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3年鄂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内长江干流及2条支流、5个大中型湖泊、1个城市内湖和1条城市纳污河渠进行了常规监测。

(1)主要河流

鄂州市主要河流水质质量总体优良,长江干流、长港和高河港2条支流水质均在Ⅱ~Ⅲ类。

新港为城市纳污河渠,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原因是鄂钢三水源污水处理厂废水增加了回用量,且2013年因市场因素生产量减少。

表12013年主要河流水质综合评价及达标率情况

序号

河流

名称

断面

名称

功能区

类别

水质综合评价

达标率

(%)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主要污染指标

平均综合污染

指数(平均Pj)

1

长江

/

0.23

100

2

高河港

港口桥

/

0.21

100

3

长港

樊口

/

0.29

100

4

长港

六十

/

0.25

100

5

长港

东沟

/

0.24

100

6

新港

铁路桥

总氮

0.37

66.7

(2)主要湖库

梁子湖水质状况总体为优,水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五四湖、红莲湖、三山湖和花马湖水质均符合类水质标准,其中五四湖水质较去年有所好转。

洋澜湖是我市城市内湖,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水质类别为Ⅴ(总氮为劣Ⅴ)。

表22013年主要湖库水质综合评价及达标率情况

序号

湖泊

名称

功能区

类别

水质综合评价

达标率(%)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主要污染指标

平均综合污染

指数(平均Pj)

营养状

态指数

营养状态

1

梁子湖

/

0.34

39.2

中营养

100

2

梁子湖

湖心

/

0.33

38.1

中营养

100

3

洋澜湖

中度

污染

总氮、总磷、COD

BOD、高锰酸盐指数

1.54

61.9

中度

富营养

0.0

4

五四湖

/

0.51

45.8

中营养

83.3

5

红莲湖

/

0.49

42.4

中营养

/

6

三山湖

/

0.48

45.0

中营养

/

7

花马湖

/

0.46

44.8

中营养

/

2、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城区雨台山、凤凰台和华容区泥矶、梁子湖区马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3年全年12个月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表2和表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标准限值,2013年城区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100.0%。

葛店开发区、葛店、临江、杨叶(均为长江)水源地,2013年7月份监测一次,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表2和表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3、地下水环境质量

鄂州市3个地下水监测网点分别布设在鄂城区杨叶镇三峡村(1#)、华容区段店镇三江村(2#)和梁子湖区太和镇朝英村(3#),全年进行了一次例行监测。

2013年地下水水质综合评价,段店镇三江村、杨叶镇三峡村和太和镇朝英村污染级别均为良好(Ⅲ类)。

(三)声环境

2013年起,我市增加了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其中,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126个500×500米的网格,测量覆盖面积为31.5平方公里,人口28.44万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为60个测点。鄂州市城区功能区噪声监测为6个点位没有变动。

1、2013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Leq的平均值为53.8 dB(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属于较好水平;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Leq的平均值为46.5 dB(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处于一般水平。

2013年鄂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主要声源以生活噪声为主,其次为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

2、2013年鄂州市城区功能区噪声1、2、3类区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4类区的昼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夜间等效声级存在超标现象,其超标率为12.5%。

3、2013年鄂州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6.0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属于好水平;夜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52.8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属于好水平。

二、污染物排放

截至2013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2.35万吨、0.24万吨、3.72万吨和3.91万吨(含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13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2年减少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2年减少0.5%、2.8%的减排目标。

2013年全市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95万吨,比去年增加1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89.17万吨,比去年减少6%,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31.5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0.2%。

三、环境保护工作

2013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建设“美丽鄂州”为目标,充分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服务大局、支持发展、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总量减排、农村环境整治、梁子湖生态保护试点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大气、水、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积极服务环保产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环保产业、培育绿色集约高端产业体系,使之成为百亿级新兴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积极开展环保产业调研,形成了多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认可,李兵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环保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招商专班赴外地招商引资,与苏州环保产业园、东江环保等一批客商达成了合作共识。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共策划申报梁子湖生态保护试点、省级“以奖代补”减排专项等各类项目14个,申报资金总额1.5亿元。三是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全面启动了环保网上行政审批,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争取对人福科技、南都电池等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环保审批的支持,为项目顺利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加强规划引领。积极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沟通衔接,该院全面启动了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及梁子湖生态补偿研究报告编制的编制工作。全力支持梁子湖区500平方公里国际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及时指导梁子湖区理清创建思路,并积极争取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对梁子湖区创建工作的支持。省环保厅向环保部提交了将梁子湖区纳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试点的请示,并于8月底组织对梁子湖区生态区创建规划进行了评审。今年10月,环保部正式批准梁子湖区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梁子湖区创建生态乡(镇)、村,并指导相关乡镇编制环境规划,梁子湖区五个建制镇全部完成了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关环保标准专题研究,完成了梁子湖区域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执法标准和环保准入标准的初稿制订工作。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今年4月,我市与华新环境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其在燕矶镇百洪垃圾填埋场建设日处理规模为5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生态工厂,明年3月份投产运行,可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三)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全面提速。报请市政府制发了《鄂州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和《鄂州市2013年创模工作方案》,并与各主要创建单位签定《鄂州市2013年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涉创单位工作责任。大力实施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工程”、以控制扰民噪声源为重点的“宁静工程”、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循环工程”和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生态工程”等五大创模工程,不断夯实创模工作基础。组织专班到宜昌等地学习创模工作经验,借鉴外地在创模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工作重点、档案整编等方面的成功做法,采取了充实工作专班力量、实行指标包干责任制等一系列措施,举全局之力推进创模工作。开展创模宣传月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废旧电池回收、创模宣传进校园、保护江豚慈善活动等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

(四)总量减排扎实推进。市环保局及时编制完成了《鄂州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报请市政府发布实施。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与各区、街办及相关部门签订了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亲自检查督办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总量减排工作。报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排现场推进会,两位副市长亲自参会并讲话,有力地推进了今年3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项目的实施。环保部门组织专班对机动车污染减排、城区主要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加强督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了减排工作的有序推进。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的工业废水减排工程、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的脱硝工程、程潮铁矿球团厂的脱硫工程的相继建成投运,实现了有效减排。经过努力我市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一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全省居领先水平。在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考核验收,并得到了考核组的高度评价。二是推进“千村环境整治”。按照全省2013年“千村环境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按进度要求完成了全市30个“千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中德合作燕矶镇茨塘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竣工。三是继续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今年我市共有9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并有13个村申报了国家级生态村。四是积极支持全市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主动为有机生产企业及其管理者送知识、送技术、送服务,邀请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专家对全市重点乡镇负责人,农业生产企业及区农业部门和基层环保部门负责人共40多人进行了有机食品生产专题培训。向省环保厅提交了将梁子湖区和华容区段店镇作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试点的申请。组织专班对梁子湖区生态农业产地环境质量进行了全面监测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绘制了梁子湖区生态农业版块图和生态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图,统筹指导梁子湖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六)梁子湖生态保护试点工作稳步实施。一是加大了2011-2012年试点项目建设督办力度。以市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向项目实施主体制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责成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和整理,提交绩效评估报告,促进了试点项目建设进程的加快。二是圆满完成了全国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座谈会筹备接待工作。5月下旬,财政部、环保部、水利部在我市成功召开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环保部副部长周建,环保部规财司、污防司,财政部经建司,水利部规计司,中国环境科学院,辽宁、吉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云南7个省财政厅、环保厅、水利厅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此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我局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筹备接待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大后续试点项目申报力度。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梁子湖区退出一般工业、发展有机食品基地和建设沿湖500米宽的生态缓冲带要求,对《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涉及我市2014年项目进行了调整,策划了鄂州梁子湖岸线生态缓冲带(沼山镇段)项目、梁子湖区退出一般工业补偿项目等7个项目,总投资5.5亿,申请中央资金近1.6亿。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决定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2014年度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支持的湖泊,每个省向财政部、环保部推荐1个湖泊参与竞争立项的新要求,我局迅速向市政府提交了《鄂州市环保局关于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竞争立项有关情况的报告》,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竞争立项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我市竞争材料和陈述材料提交到省环保厅,全力争取上级支持。

(七)环保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了全市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专项清查活动,全年共完成了151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和40个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对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了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控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了海力化工、唯森制药、武汉高科等一批违法企业,维护了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性。有计划地对鄂钢、世纪新峰重点污染源开展夜间突击检查,提高了现场监管成效。联合有关部门和街办开展了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月活动,共纠正或制止噪声扰民行为80余起,为中、高考考生和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安静的备考学习和生活环境,受到群众的好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启动了全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月活动。组织开展了环境信访积案清查化解、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等一系列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巩固小选厂整治成果。按照市领导“反复抓、抓反复”、“露头就打”的要求,扎实开展小选矿整治的后续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关闭拆除死灰复燃和原拆除不彻底的小选矿28家。四是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开展了放射源专项清查、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七)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得到加强。配合市法制办开展环保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对环保行政执法主体、事项、依据、流程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清理规范环保职权241项。完成了全市环保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能力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灰霾站建设等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市环境监察支队顺利通过了省厅标准化建设验收。组织开展了“寻找最美乡村”、环保摄影比赛等一系列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和鄂州环保世纪行大型宣传活动,一批省市级绿色学校得到表彰。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发了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制度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学创”、行风评议“回头看”、“三抓一促”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在局系统扎实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了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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