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日期:2022-0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为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2022年7月16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集中研学活动,采取分会场和云视讯播放等形式集中学习,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水华同志在视频会议上主持研学活动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孙斌同志对《噪声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他从《噪声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湖北具体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详细列举了全国和湖北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实例。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4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进行梳理,对防噪、治噪、降噪措施进行解读,为地方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省厅还要求各地加强对《噪声法》进行宣传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氛围。 

  会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炜斌强调,各科室、各单位干部职工一定要学深悟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履行噪声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好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要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对《噪声法》有了全面、系统的认知,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抓好落实工作,认真做好噪声投诉办理工作,系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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