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开展的“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清零行动”已进入验收阶段。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鼓励广大市民关心环境、参与环保,经报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联合鄂州市环保局,现决定对“清零行动”中“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现象实行有奖举报。举报有效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8日(周日)17:30截止。市民可对照《鄂州市“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清零行动”验收信息汇总表(第一批)》(详见鄂州日报7月2日5、6、7版),一旦发现“散乱污”企业现况与表中信息不符,可立即拨打专线电话“0711—3281857”举报。举报时需详细描述“散乱污”企业的位置、名称以及现状与表中信息不相符的内容,尽可能提供现场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以便核实。经核查属实的,市环保局即按每举报一个“散乱污”企业奖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领取奖金时,举报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所发现“散乱污”企业的现场图片、视频等证据。对多人举报同一“散乱污”企业的,按举报电话受理登记的时间为序,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属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应推举一名代表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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